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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家人

     
     
    把小白书橱整理一新。书总是最爱的一个,每次搬家,要把书整理好,心才安下来。
    放上喜爱的各种小盒子,小房子,书脊的鲜亮色彩和白色的木质线条,便成了我的风景。很喜欢这个瘦瘦高高的书橱,之前看到报道说宜家的书橱都是拿纸板填充,不堪重负,可是我的这个小橱,一直安静有序地承载着我心爱的书们,从没有出现一丝问题。
     
    夜了,在没有窗帘的屋子里,看书。台灯亦是宜家的,很便宜。简单的浅灰金属底座,一个有着浅浅欧洲味道的褶皱白色灯罩。将淡黄的光照满一屋,伴我阅读人间风景。
     
    拂去《傅雷家书》上的纤尘,慢慢一页页重读这个我崇敬的前辈。他的小楷十分出色,艺术功底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而夫人朱梅馥家信中的书法,亦是十分隽秀。想象他们从十四便开始的爱情,人生路虽短,生命结束时的苦难虽十分惨痛,可是他们相亲相爱了一辈子,十分默契十分深刻真正成了一个人,不是相濡以沫能够形容的。这样的旅程,给我,哪怕再少些,也要。
     
    看了一些关于傅雷的新闻,他如何待朋友家人,如何与刘海粟绝交。内心对他的敬意,更不仅仅是对一个翻译了巴尔扎克,伏尔泰的作家,和一个培养了傅聪这样真正称得上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的父亲。我内心里,多了另一种感情,一个刚直不阿的人,嫉恶如仇的人,行动重于言语的人,让我深深敬佩。
     
    世界不再是从前那么单色,心的窗口无数盏地在敞开。。。
     
    多么向往,可以做一个那样的人。。。又热烈又恬静,又深刻又朴素,又温柔又高傲,又微妙又率真,又甜蜜又清醒,又执着又仁厚。。。。。。
     
     
     
     
     
     
     
     
     
     

    风居住的街道

     
     
     
     
     
    每一年的每一天,都有风。
     
     
     
     
     
     
     
     
     
     
     
     
     
     
     
     
     
    风居住在每一个街道,掠过人间悲喜。
    它穿越每个人的仰望和痴迷,聆听每个人的呢喃和哭泣。
     
     
    它像情人的手,
    轻轻抚摸我们脆弱的心。
     
    它像儿时的记忆,
    唤起我们身躯深处的柔软。
     
     
     
    它带来花香鸟语,它和着冰霜雨雪。
     
     
     
     
     
     
     
     
     
     
     
     
     
     
     
     
    它住在我的街道,开窗和它见面,每一个清晨夜半。
     
     
     
     
    请它带去我的思念,
    吹散我无法排遣的孤独。
     
     
    任它吹乱我的头发衣襟,
    任它毫无遮拦地在天地内心间来回。
     
     
     
     
     
     
     
     

     

     

     

    风,可听见有人在轻轻说话

    说的全是废话

    延续了千万年的废话

     

     

     

    悄悄的一线光

     
     
     
    这两天有点胶着,所以心神不宁,做什么都不在状态。明明有数十款旧的卖了需要重做,明明做了几个新的需要拍照,就是懒懒的不想干活。工作间乱得找什么都需要三倍的时间,也打不起劲儿来好好整理一下。浙江回来以后,就给自己重新定了位,并在此基础上努力着。也参加了珠宝展,得到了很多业内业外陌生人的肯定。可我,似乎仍旧有点蔫儿。大概又到懈怠期了吧。
     
    不想鼓励自己,不想批评自己。因为想想我的工作量很多时候远远大于朝九晚五的人,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工作,除了吃饭睡觉。有时又可以几天放纵自己到处乱逛什么都不做,只是逛街。要不明天去看场电影吧。
     
     
     
    亦舒的书里面,有一本我很喜欢,叫做《悄悄的一线光》。跟爱情无关的一本。大意是讲三个女子,中年青年少年,分别在人生的最困顿的时候,毫无办法解救自己的时候,遇到了天上掉馅饼,而且是个超巨的馅饼。她们分别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解决了生计还有了很好的发展。起因,只是这三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曾在某个时刻,一起帮助过一个在银行里摔倒的老太太。老太太是超级富婆,生平经历无数,最后的岁月,只想帮助困难的人,就先从滴水之恩报起。
     
    这么浪漫的故事,在生活中肯定不会发生。虽然我也信人有时是需要贵人相助的。不过,就像那句老话: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当贵人来临的时候,你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接受他的帮助呢。人还是要努力的,无论是把自己的健康问题整明白,还是为自己的未来做规划,还是仅仅勤恳地学习实践工作。这是上天给我们两只手的理由。我是话唠,我的嘴巴,用的最多的是讲话。希望我也是心灵手巧的能工巧匠,把手的功能发挥到极致。不仅仅是为爱好,也为了心中的理想。
     
     
     
     
     

     
     
     
    那悄悄的一线光,也是我喜欢的。多么让人温暖,即使这光不那么亮。
     
     
     

    丽水

     
     
     
    丽水是个美丽的地方,山清水秀,人杰地灵,适合居住。我喜欢这里,还要再来。
     
     
     
     

    春天里的绿色处处盎然

     

     

     

    秋竟然比我矮一点点,让我很有成就感

    五月的蔷薇,这里已经绽放

     

     

     

    妈妈做的馄饨

    小时候之后,终于又吃到久违的桑葚

    樱桃本来是我讨厌的,可是这种樱桃,是多么诱人啊,好好吃

     

     

     

    秋工作的地方

     

     

     

    可爱的小月牙

     

     

     

    秋家里的更多美丽角落

     

     

    群山环绕的小城

     

    相遇

     
     
     
    自豪地说,我是自己发现space这个美好的地方,在2004年底的时候。认识了几个文友。不说网友,因为在这里,我们纯粹就是书写自己的想法心事,交流对彼此文章中各种东西的看法。非常单纯,非常自然。通过那些年的滚雪球,到如今过滤积淀下来的都是好朋友了。所以,我一直深深感激那个去几米网站闲逛并发现了space的夜晚,感激命运让我用这种方式结交到如许知心值得信赖的朋友,不是一个,是一群,哦,准确的说是一小群。已足够,我喜欢他们,我知道他们也喜欢我。我欣赏他们,他们,大概也是欣赏我的吧,哈哈。
     
    没有见过的,只有两个了。其中一个相聚遥远,另一个,离我很近,也是一开始就认识的。可是,我们一直没有见过,我甚至有点怕跟她见面,因为听说她的话不多,而她的文采那么好,我真怕跟她聊不起来,怕她看不上我。
     
    事实再一次证明我的顾虑是多余的。所有的朋友,见过面之后,只有更好,更真实更亲近。
     
     
     
     
     
    快到丽水了
     
     
     
     
    昨天下午,昏昏沉沉地坐着一辆中巴来到早就该来的丽水。见到了早就想见的深秋。她是一个美好的女子,她的家,美的像个梦。我们边聊边看礼物,中间夹杂着小月牙回来后的小混乱,夹杂着吃晚饭,夹杂着和爸妈通电话。一直聊到十二点,我的头昏的有点说不清楚话了,才停。
     
     
     
    秋给我住了一个好房间
     
     
     
    大概是看到家里来了新人,小月牙昨天有点兴奋,一般半小时能搞定她睡着,昨晚秋花了一小时还不止。中间月牙大吵着叫姐姐,原来是叫我,不知为何她要叫我姐姐,难道我也叫秋妈妈?呜呜。因为大鼻子出差去了,我们两个就一人一边陪着月牙睡。这是我这辈子头一次和一个小小孩这么近距离地睡在一起。黑暗中,月牙一会唱歌,一会把肥肥的小腿搁到我身上,一会去妈妈那里腻固一会,一会偷偷掐我一把,就是不肯睡。我倒是有点想睡了。于是秋一会抱她一会拍她,后来我有点没耐心了,起来出门走了,月牙又闹了一会才睡着。真佩服秋的耐心。做妈妈实在不易。
     
    然后我们两个在她家的阳台上,一人一个盆,开始泡脚。从家里出来后,我的小腿一直肿,酒店里没法泡脚,我呢,居然也没想到去隔壁的超市买个盆,真是笨死了。我们一边泡脚一边吃草莓一边聊天,我是跑题王,秋跟着一起跑题,话越说越多,怎么也说不完。泡完脚回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继续聊。一边按摩穴位,秋还帮我敲胆经。我一点也不奇怪我们第一次见面,怎么就熟的像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看秋的日志,会感觉她是个内心很深的女子,时而忧郁时而平静,淡淡的,长长的,细腻而神秘。可是我始终相信自己的观点,每个人都是要接触才好,才会真正了解,她有多好,或多假。
     
     
     
     

    遥望山景
     
     
     
    秋是真的好,非常好。一见面,我就喜欢她,其实这么说并不很正确,早在看到她那些优美的文字之初,我已经喜欢了。只是她近距离的笑容更让我感到温暖。秋的家,出乎我意料的美丽,像一个童话世界般梦幻,也很舒适。每一个角落都能看到秋的痕迹,每一处细节都有秋的味道。这不是装修花钱能做到的,用一句夸奖的话,这里的感觉,就是味道。我甚至觉得品味两个字用在这里都有点俗。人们说的品味跟秋家里的味道不是一回事。我原来以为,只有高贵的东西,比如好酒,奢侈品,高档的家具,花饰,布艺,那些亮铮铮的来自欧洲的小物件和前卫的卫浴,才代表品味。秋颠覆了我这个观点。她的家一点也不奢侈,可是,真的弥漫着说不清的味道。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有多美。秋允许我拍照,但我只放几个角落的上来。其他的带回家慢慢欣赏。
     
     
     
     
    餐厅
     
     
     
     
    以前见到玫瑰姐姐的时候,我曾觉得自己很土,这回见到秋,我也有这种感觉。她们都是懂得生活的人,不仅在对家的布置上,她们对自己心灵的布置和耕耘,更是我望尘莫及的。
     
    不过,永远都不晚,我真喜欢有这么多美好的朋友,知己,可以让我照镜子,看见彼此,照亮自己。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有意义。
     
     
     
     
     

     

    ps:秋家里所有的被子我都想抢回去

    盖着这么美丽而舒适的衍缝被,我睡了个好觉

     

    宝宝

     
     
     
     
     
    我有了一个干女儿。
     
    我开始想等她会叫我的时候,我要送她什么。
     
    我还想,她以后会不会和我一样臭美,一样热爱手工,一样花花心思漫天飞。
     
    只要小宝宝身心健康,我愿意为她做很多事情。给她自由和力量,让她可以尽可能地享受生命的快乐。

    谷底兰

     
    那一夜,还未深。寒气逼人。
     
    独自走在静寂的延安东路,不知为何行人不多,只有呼啸的车辆嘲笑着我呵出的白气。匆匆穿过马路,来到绿地的边上。这块绿地,我是爱它的,就像爱着生命中所有相遇的错过的美好。我尤其喜欢在这里,没有人的地方,深深深呼吸。然后长长吐一口气,仿佛胸中的郁闷都能够被那些高高的树叶收了去。
     
     
     
     
     
     
     
    于是,我又抬头。这一次,屏住了呼吸。
     
    因为,在闪烁的路灯映衬下的深蓝夜空下,竟凝结着一道极美的风景。我必须眨眨眼,才好调整焦距。看清楚那些美丽的东西,其实只是冬天里最后的,尚未被北风吹落的枯叶。
     
    从来以为梧桐春天前最后的谢幕,是那些棕黄的落叶,象不愿坠地的小小天使,从初秋一直飞舞至隆冬。谁晓得,它们其实还在延长,延长美丽。天幕下的枯叶,看不出颓败和衰老,一叶叶定格在层层叠叠的不同高度,成了一幅绝美的画。
     
    我留恋地抬头看着,看了一路,看了所有的美丽。
     
    如果落叶听得见,我想说,你们坚持的美丽我看见了,还有很多人也都会记在心里。美丽并不一定短暂,它可以以各种形态尽力延续,尽力。
     
    这尽力是多么难得。
     
    PS:奉上新作,就叫它谷底兰吧。因为这一个是只能自己戴的了,老妈说怕胶水不牢珠子掉下出丑。虽然其实我已经狠狠掰过。
     
    PPS:本页播放的歌曲《北京欢迎你》是由乱乱、小小、风筝、小L、丁点和本人共同完成的。后期由乱乱和风筝完成。歌词不放了,你们听得出哪个是哪个吗?
            本歌历时一个月,跨越深圳、贵州、上海、新疆和兰州。实在是。。。不易啊。
     
            请多表扬!!!
     

    新年快乐

     
     
    快要新年了,俺这懒人在南国温暖的气温里只想吃吃喝喝睡睡,为了报答小乱的招待,特录一首粤语歌,也算送给大家一起快乐过年。
     
    特别要声明的是:本歌的金牌后期制作人为--糊涂小乱。红玫瑰
     
     
     
     
    《飘》
     
       风吹云便散了
     风飘飘心如飘飘
     我对爱的执迷
     象慢慢在流掉

     身边人在说笑
     喧哗声疯狂纷扰
     我与你的一切
     极混乱极微妙

     谁说我从没痛过
     从没有爱得怎么深过
     谁都知这个是我
     爱在午夜杯酒当歌

     飘飘渺渺浮浮游游无无聊聊
     爱若断若续犹如陷于一堆火中烧
     都不看不听不讲不想太远了
     我无非只求一点爱罢了
     

    南国之北

     
     
    一直喜欢粤语歌和粤菜,喜欢广东这地方温暖的气候和因为靠近香港而带来的很多风气。所以,当乱乱邀请我去深圳小住,我心痒痒地就背上行囊,穿着棉衣就出发了。从飞机上开始出汗,一直到见到乱乱和小可,我还在出汗,相隔1600公里,竟相差那么多。
     
    我们三个急匆匆地去巴士站,把小可送去珠海。然后立马回来乱乱的小窝,稍作休整马上去吃饭。乱乱带我去吃砂锅粥,还点了一堆小菜。我在吃到脑子不会用之前,嘴不停手不停,因为。。。实在是太好吃了。然后,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天天吃好吃的。深圳街上的人和车远远少于上海,而且吃饭基本不用等,最主要的是到处都有好吃的。我这个饿死鬼投胎的人,又不用考虑吃相,又不用考虑点菜,又不用等位,我的任务就是。。。吃!
     
    那叫一个爽。照这么吃下去,估计我和乱乱都会在回家的时候胖一圈。这还没算被秋也吃得光光的乱乱做的饭。唉,可怜的硕鼠。
     
     
     
     
     
     
    在飞机上的邻座跟我讲,深圳什么也没有,不繁华,不好玩。可是,我的所见所闻恰恰相反。这里有山有海,绿化极好,所有的树都高高的密密的,看得人十分舒畅。从乱乱家的窗口望出去,天是蓝的,阳光和煦,远黛近山,一路坐车所见建筑都各有风味,十分时尚亦十分惬意。
     
    满街的MM都是薄薄的衣衫亮丽多姿,想想看,夏季的衣服可以一直穿到冬天,多么愉快多么省钱,多么婀娜。
    乱乱的小窝充满情调,和她在一起,每一分钟都很开心放松。
     
    我喜欢这里。
     
     

    原谅我,终于要告别一些纯真

     
     
     
    上帝必定肯原谅我的,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凡人,没有与众不同的奇形怪状。
    其他的需要时常或偶尔原谅我的人,原本就不多,还会越来越少。原谅我有正面和反面,纠缠得自己和周遭浪滔风高。但同时看到我这两面的人没几个,也正是我十分在乎之人,为了这在乎,我必得要做出一些修正,那刀尖扎人该多疼啊,我知道。
     
    只是,我还没有走到圣人所言的不惑之境界,难免会犯糊涂走极端,就让我时时提醒自己,反面的风景不要太恐怖,吓着人亦是我不忍的。
     
     
    大概是叫双重性格,又称人的双重性吧。我更厉害些,A和B都那么清晰,交织着不得圆庸。正面的我,灿如春花,纯如孩童。这非是说我象春花一般娇艳似孩童一般无痕。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一般的人,会在相见的初时便感受到我的热情以及孩子般不设防的天真。原先,我一直一直认为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之一,一直一直为自己在酱缸里呆过而仍对人葆有极大的无所求的热情而骄傲。原先,我也固执地认为,这样的处世是级格的,大部分人会接纳我的善与真。
     
    但,任何事情都是有真有假。我说不怕死,死真的来临时我相信自己一定是双腿发软的。有时候勉为其难地审视自己的所谓正面的优点,竟然不得不承认,过犹不及了,有点假了。有什么好骄傲的,谁的心里不藏着一些纯真,谁的脸上没有一些热情。不假思索地敞开心扉是对自己的莫大伤害,智商再低的人也要懂得的道理,我竟然还自诩为优点,实在汗颜到极点。而路遥知马力,谁又会因着最初的印象就给我打上高分呢。岁月的种种都是时间的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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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反面呢,更是不堪。
    我的反面时而是好高鹜远的远大理想,时而是哀兵必败的丧气。我甚至会在自我失败的臆想中,想好要怎样写遗嘱怎样下狠心离开亲人,以及怎样安排我的心爱之物。多么好笑,想这么仔细哪里是舍得死,只不过为自己的幽怨制造一点点氛围。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有时也造成了我自大狂的狰狞。别人的自大都悄悄藏着掖着,只有我唯恐天下不乱,拿出来尽情显摆并不自觉地伤害爱我的人。
     
     
     
    看《午夜凶铃》的时候,我并不怕那个从电视里爬出来的东西,我怕的是它没有面目的一头长发,怕撩起长发会看到无法接受的面孔。而长发,是多少洗发水广告里纯真美好的代言。
     
     
    让我在心里,默默告别一些真的和假的,无论它们是什么,无论它们曾经看起来多么美好。
     
     
    因为,我要迎接的是从未来过的生活。为了这生活和日后更久的日子,不做些改变怎么行呢。
     

    忽然

     

    2007111605080718488 

     

     
    看电视剧的时候,本来喜欢胡静那样楚楚动人的美貌女子令人心碎的眼睛。忽一日,改了性儿,喜欢上男子刚毅的眼神,特别喜欢当年刘德凯演的刘铭传,还有亮剑里的李幼斌。那能一剑刺穿岩石,一缕削碎布帛的眼神啊。现在看台湾1895,白发鹤须的李雪健也很让我钦慕。他们的眼神,并非凶狠,也不能仅用炯炯有神来形容。我只觉得,男子汉当拥有这样的眼神。
     
    当一个人胸中无畏惧,死亡,恐怖,前途,名利,都不是他要顾虑的因素,当他胸中只有雪耻国恨时,他会有这种眼神。当一个人心里有大爱,是非对错千古冤怨都被慈悲融化时,他也会有这样的眼神。忽然想起一个人来,萧峰。我曾经最最仰慕的男子。虽是虚拟,仍让人十分向往。为了做他的伴侣,可以随时看到他的勇敢和温情,我愿意象阿朱那样被他一掌击灭,然后死在他怀里。
     
    有人说最强大的敌人是自己,这话是对的,被自己打败是可耻的。如果能够战胜自己,那么还怕什么呢。鲁滨逊在荒岛上独筑木屋时,一开始也是害怕孤独害怕野人害怕灾害的,后来他不怕了,他完全战胜了自己。真的让我无地自容,内心又充满向往,渴望成为这样的人。和平年代,很少国仇家恨,现代人要战胜的自己也在千变万化,但是,无论如何,一定要试试,不做懦夫,不做愚鲁之人,不做自以为是的莽夫,做一个内心自强肉身自立,不亢不卑之人。那么,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源源不断的自信和自尊。
     
    修炼,这将是一段漫长而有意义的旅程,如果愿意,有人相伴,会十分快活的吧。
     
    自信和自尊是我们给自己的礼物,很难真正得到,需要不停修炼,不停审视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的小小自得,孤芳自傲,孩子气,坏脾气,就让我慢慢吐丝把它们裹起来吧。还有,生活幸福的时候,勿忘冲动是魔鬼。
     
    以上说教纯属自我认知和自我教导,请勿嫌烦。
     
     
     
     
    冬天又快来了,我喜欢躲在被窝里就着台灯的黄光看书或抱着枕头看碟,一瞥间,外面的冷气已把玻璃窗蒙上一层浅霜。
     
    我亦喜欢裹得象只熊一样,到寒冷的空气中踩雪,知道过得一会有热气吹,热饺子吃,心中便很幸福啦。